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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下半年
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编辅导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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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xz.gov.cn)、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https://www.xzyz.edu.cn)发布,具体的岗位名称、招聘人数、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等详见《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热爱教育事业;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0月11日至2007年10月15日之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6.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①招聘对象为不限。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国(境)外高校毕业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②《岗位表》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参考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如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已列入招聘条件的“专业”要求之中。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其他条件”中对专业方向有要求的,应聘人员需要出具相应证明材料。
③应聘人员须提供聘书、聘任文件或院校出具的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及任职起止年月(具体到月份)。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
7.本次公开招聘对应聘人员户籍不作要求;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6年4月15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④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请发送邮件至xzyzzpbm@163.com。邮件主题应注明“应聘岗位代码+姓名”。所需证明材料扫描后以压缩包形式作为附件同时发送。
1. 报名表、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2025年10月11日9:00-10月15日16:00;
2. 资格初审:10月11日9:00-10月16日16:00;
3. 陈述和申辩:10月11日-10月17日9:00-12:00;
4. 对初审异议的处理:10月11日9:00-10月17日16:00;
5. 缴费确认:10月11日9:00-10月17日17:00。
(二)网上确认
1.学校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并负责解释。
2.应聘人员可到报名邮箱查询资格初审意见。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向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报名邮箱提交陈述申辩。
3.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缴纳笔试报名费100元,缴费完成即报名成功。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或未按时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缴纳笔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三)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3天内登录报名邮箱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过程中如有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0516-68601990。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凭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报名,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聘资格。
2.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条件,如实填写《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表》,并张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二寸证件照片(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名信息中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招聘期间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
3.应聘人员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我校通知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考,应按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我校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试安排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不划定考试范围,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
2.笔试时间、地点等有关要求提前在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通知。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须与报名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准考证上明确的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阅卷结束后在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公布成绩。
(二)资格复审
我校从应聘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等在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公布。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因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应聘同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将于面试前在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公布。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24小时内向我校陈述申辩。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参加面试的人员凭准考证、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照面试通知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面试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
(四)成绩计算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考察与体检
考试结束后,我校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组织加试(下同)。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考察体检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
我校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并组织实施考察体检。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或考生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我校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将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我校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其他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时,主管部门(单位)在考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不再进行递补。
对公示期无异议人员,我校报市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5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招聘咨询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咨询电话:0516-6860199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14:30-16:30。
九、招聘工作监督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6-87893369。
十、招聘工作举报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委办举报电话0516-87893369,举报邮箱:xzyzjjjcc@163.com;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0516-83732198,举报邮箱:xzrsjsgc@163.com。
举报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附件:1、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表
2、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表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
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公告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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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公告》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xz.gov.cn)、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https://www.xzyz.edu.cn)发布,具体的岗位名称、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热爱教育事业;
5.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10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具有博士学位副高级职称的,年龄45周岁及以下;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年龄5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6.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①招聘对象为不限。应聘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且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国(境)外高校毕业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②《岗位表》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参考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如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已列入招聘条件的“专业”要求之中。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其他条件”中对专业方向有要求的,应聘人员需要出具相应证明材料。
7.本次公开招聘对应聘人员户籍不作要求;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6年6月3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④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将《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3)和报名材料(PDF格式)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xzyzrczp@163.com,邮件主题格式:姓名+应聘岗位代码+专业。
(二)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凭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报名,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聘资格。
2.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照1张(在报名表中提供电子照片);如实填写《报名表》。报名信息中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招聘期间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
3.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包括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明。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报名时只须提供扫描件。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考,应按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我校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4.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
四、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将通过邮件、电话通知现场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明。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按照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或经联系表示放弃资格复审的,均作为放弃考核处理。
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24小时内向我校陈述申辩。
五、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我校统一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将通过邮件、电话告知应聘人员。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和教学效果等作出评价。
参加面试的人员凭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照面试通知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六、考察与体检
考试结束后,我校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组织加试(下同)。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考察体检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
我校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并组织实施考察体检。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或考生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我校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将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我校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其他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招聘单位在考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不再进行递补。
对公示期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报市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5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八、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招聘咨询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咨询电话:0516-6860199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14:30-16:30。
十、招聘工作监督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6-87893369。
十一、招聘工作举报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委办举报电话0516-87893369,举报邮箱:xzyzjjjcc@163.com;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0516-83732198,举报邮箱:xzrsjsgc@163.com。
举报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附件:1、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岗位表
2、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报名表
2025年睢宁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医务人员(第二批)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编医务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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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
《2025年睢宁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务人员(第二批)公告》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xz.gov.cn)、睢宁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cnsn.gov.cn)和“健康睢宁”微信公众号发布,具体的岗位名称、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5年睢宁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务人员(第二批)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本次公开招聘对应聘人员户籍不作要求。
6. 应聘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0月13日至2007年10月20日之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岗位相适应中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4年10月13日至2007年10月20日之间出生);具有与岗位相适应副高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9年10月13日至2007年10月20日之间出生);具有与岗位相适应正高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1974年10月13日至2007年10月20日之间出生)。
7. 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2025年住培合格的,可先提供住培基地的证明材料,并于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当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8. 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及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由招聘单位参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招聘单位需要的专业。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各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9.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学生;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③2026年4月2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信息填报、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笔试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zk.sun-hrm.com/nindex/?ecode=snxywzp。
1. 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2025年10月13日9:00-10月20日16:00;
2. 资格初审:2025年10月13日9:00-10月21日16:00;
3. 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和申辩:2025年10月13日-10月22日期间9:00-16:00;
4. 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2025年10月13日9:00-10月22日18:00;
5. 笔试缴费确认:2025年10月13日9:00-10月23日12:00;
6. 报名缴费成功后应聘岗位被取消的考生改报时间:2025年10月24日9:00-12:00;
7. 改报考生资格审核时间:2025年10月24日9:00-16:00。
(二)网上确认
1.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初审通过后,不可再更改报名信息及报名岗位。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公告规定时间向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
2. 招聘岗位要求进行笔试、面试的(详见《岗位表》中“考试形式和成绩所占比例”栏),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微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100元。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外,不退还笔试费用。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 招聘岗位要求只进行面试的(详见《岗位表》中“考试形式和成绩所占比例”栏),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初审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4. 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笔试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笔试准考证打印
招聘岗位要求进行笔试、面试的,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3日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联系电话:0516-8038100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的照片必须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规格为:jpg格式,100kb以下。上传的照片必须清晰,不变形,背景为纯色,请勿上传照片截图。可参照示例照片。如因照片模糊、不符合规范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2. 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 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在2025年10月24日9:00-12:00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个人信息应针对岗位资格条件,真实、准确、有效地填写。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进一步咨询确认,联系方式详见《岗位表》。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试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岗位表》中“考试形式和成绩所占比例”栏是“面试(100%)”的,不需要参加笔试,资格复审合格后,直接参加面试。
(一)笔试
笔试由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
1. 笔试科目
各岗位笔试专业详见《岗位表》。考试内容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相关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复习大纲和辅导用书。
2. 笔试时间:2025年11月1日,具体笔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 考试考点设在睢宁县,具体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4.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准考证及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5. 笔试阅卷结束后,成绩在中国睢宁门户网和“健康睢宁”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1.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合格分数线。招聘岗位要求进行笔试、面试的,由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从报考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因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应聘同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2. 招聘岗位要求只进行面试的,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成功后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3.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中国睢宁门户网和“健康睢宁”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前在中国睢宁门户网和“健康睢宁”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
(三)面试
1. 面试工作由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知识和实践能力。
2.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3. 面试时缴纳费用100元。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工作结束后,在中国睢宁门户网和“健康睢宁”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进行笔试和面试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只进行面试的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及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各招聘单位及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组织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下同)。
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招聘单位通知体检考察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或应聘人员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
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302、303岗位考生选择具体工作岗位。同一招聘岗位,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一经选定,个人不得更改。未按时到现场或未按要求选择招聘岗位的,作弃权处理。因弃权处理出现缺额时,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选定岗位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中国睢宁门户网和“健康睢宁”微信公众号上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招聘单位及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招聘单位及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进行递补。
因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其他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不再进行递补。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经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①在招聘单位规定期限内,应聘人员不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者。②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员。
七、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招聘咨询
本招聘公告由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16-80381002。
九、招聘工作监督
睢宁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监督电话:0516-67031901。
十、招聘工作举报
1. 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举报电话:0516-80381002,举报邮箱:snwjwrs@163.com。
2. 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电话:0516-88307809。
徐州市建筑工人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
非在编医务人员公告
日前,徐州市建筑工人医院发布公告,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医务人员4名,详情如下:
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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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动下方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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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及户籍条件
应聘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0月9日至2007年10月8日之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4年10月9日后出生);具有卫生类副高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9年10月9日后出生);具有卫生类正高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1974年10月9日后出生)。
(五)学历学位条件
1.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2.应聘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3.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
4.资格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5.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从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5年10月9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详见:“徐州市口腔医院官网。
(二)报名方式
1.考试报名采用现场集中方式进行,报名审核通过后,招聘岗位要求进行笔试的,缴纳笔试考试费用100元。
2.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3日—10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3.报名地点:徐州市建筑工人医院办公室(徐州市泉山区淮海西路187号,可乘公交车市内乘1、13、13附、35、57、59、60、65、604、616路公交车到工人医院、口腔医院站下;或乘地铁1号线至苏堤路地铁站3号出口)。
4.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将报名材料交至现场报名工作人员登记后即报名成功。
(三)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材料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2,应附彩打或纸质照片)。
2.本人1寸彩色免冠同底版近照3张(含报名表照片1张)。
3.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等,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同时提供前学历(包括本科、大专、中专等)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届应届毕业生可暂缓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在入职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但须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6.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暂缓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2025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12月31日之前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
7.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2025年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若为网签协议,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空白协议证明)、档案存放证明材料。
8.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须本人到现场报名,如确因有事无法参加现场报名的,可书面出具《委托书》(委托人签字授权),由被委托人携带应聘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核材料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环节,由徐州市建筑工人医院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时间、考试地点,于考前3天电话、短信通知。
2.报考人员应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成绩为百分制,采取闭卷笔试方法,内容为拟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的60%为合格。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4.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形式在徐州市口腔医院官网公布。
(二)面试
1.面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
2.面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3.面试时缴纳费用100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40%、面试60%、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面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工作结束后,在徐州市口腔医院官网公布应聘人员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
1.拟录用者由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3.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4.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录用。
5.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6.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7.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招聘单位通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徐州市口腔医院官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因拟聘人员逾期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的,取消拟聘资格。拟聘用的人员与其他单位已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徐州市建筑工人医院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徐州市建筑工人医院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七、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上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徐州市建筑工人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非在编医务人员报名表》。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个人信息应针对岗位资格条件,真实、准确、有效地填写。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应聘人员在应聘各环节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以便于联系,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3.徐州市口腔医院官网为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网站,无其他信息渠道,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告中电话进行确认。
4.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5.本公告由徐州市建筑工人医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16-68926565(工作日上班时间)
纪委监督电话:0516-8362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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